单位名称 | 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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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杨荣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开办资金 | 18万元 | 举办单位 |
衡东县林业局 | ||||||
住 所 | 衡东县洣水镇永佳路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提高和公园建设管理,及全县退耕还湿工作。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2016年度,我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湿地巡护与监测,掌握资源动态。结合公园实际,我处制定了《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巡护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的监测巡护工作。 2.联合部门执法,制止破坏湿地行为。在巡护过程中,发现多处倾倒泥沙和建筑垃圾,非法捕鸟。通过联合各部门执法,及时制止了一些破坏湿地的行为。 3.积极开展湿地科普宣教。在县电视台举办“清澈洣水”电视专题,建立了 “洣水湿地”微信公众号,开展了“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编印和发放了《湿地知识手册》25000余份,在衡东县育星小学、洣水镇文冲小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湿地知识课——《神奇的湿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采沙严重影响验收。河道采沙是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中一票否决的内容。河道中的洲滩遭到严重破坏,有的被直接挖掉,有的因挖沙致大面积崩塌,河道采沙还导致部分河岸崩垮、道路损坏。 2.破坏湿地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是多处山体采石。杨梅潭在停采多年后又恢复开采,之前裸露山体尚未恢复,旧伤未好又添新疤,严重影响县城美观和湿地公园国检验收。二是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洣水沿线两岸存在乱挖山体和向河道倾倒泥土及建筑垃圾的。三是杨山游步道和滨江广场往东护岸建设有大面积开挖和向河道倒土。 三、下步打算 1.加速建设湿地相关硬件设施。 2.完善湿地宣教软件内容。 3.档案资料完善归档。根据《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按照国家档案整理标准分类分年度整理湖南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从试点建设以来所有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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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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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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