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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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新涓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举办单位 |
衡东县财政局 | ||||||
住 所 | 衡东县大浦镇永宁村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依规理财,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负责园区财务管理。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2016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1.依法依规管理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财务工作,对报销的各类发票严格按照县里要求执行,做到无白条、虚假发票,对经开区各项津贴的发放严格按照纪委规定,不乱发,不超标。 2.管理好各种票据,谁领取谁负责,由会计审核入账;年初预、概算好各种经费计划、分配和管理,编制好全年预、决算。 3.确保征地拆迁、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绿化、北片区提质改造等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4.对入驻标准化厂房企业的每月用电,用水,房租的收入做到有票有账可查,确保资金收入按时入库。 5.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同上级争取资金弥补不足,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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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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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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