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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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成福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开办资金 | 388.1万元 | 举办单位 |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 ||||||
住 所 | 衡阳县西渡镇蒸阳东路103号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实施全县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负责全县建制镇和城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承办工作以及土地矿产信息发布及咨询等业务工作;协助相关单位查处土地、矿产交易违法行为。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2014年以来,我单位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股室队所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土地市场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强化土地有形市场的职责和功能,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土地市场建设,维护了土地市场秩序,出色地完成了全年任务。
一、坚持三管齐下,团队素质大幅提高 一是抓学习培训;二是抓窗口形象建设;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三项环节强化,阳光行进大力推进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三是严格集体会审。 三、突出三个重点,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一是突出严把交易入口效应;二是突出出让招拍挂效应。我们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制度,对出让的土地、矿产全方位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土地、矿产出让成效明显。2014年,土地出让共成交74宗,面积1482.5亩,成交价款13.85亿元,其中网挂44宗,成交价款7.2亿元(包括城建投资公司商住用地8宗,面积415.2亩,成交价4.7亿元;城建投资公司工业用地1宗,面积76.2亩,成交价0.06亿元;经济开发区商住用地4宗,面积281.8亩,成交价1.66亿元;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2宗,面积37.88亩,成交价0.03亿元)。网拍成交6宗,面积400亩,成交价6.45亿元,同时也将是我县网拍“零”的突破。对每宗招拍挂用地严格履行出让文件约定,出让方承诺其履行的义务,竞买方承诺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税的缴纳,对延迟交纳的依规收取滞纳金。通过双向承诺,防止了宗地出让成交后成交价款不及时缴纳的现象。三是突出窗口社会效应。一是以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为契机,我们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未发生一件行政行为被撤销和行政赔偿事件,没有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干部在综治及计划生育工作中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没有因工作失误而引发群众上访或重大责任事故,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的良好社会形象。二是我中心积极开展“微笑之星”竞赛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作风转变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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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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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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