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印发<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衡办[2011]19号)精神,核定我办的主要职能是:
⒈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⒊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处级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⒋审核全市处级机构、县(市)区党政机关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以及县级党政机构限额;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市直党政机关科级机构、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县(市)区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⒌ 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市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市县党政机关、处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市直和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市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以及附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事前申报、事后备案管理。
⒍拟订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⒎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⒏负责对市直部门主要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梳理,提出拟取消、下放、划入(出)、新增职责和调整职责分工的具体意见,审核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⒐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省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技术监督等系统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牵头组织科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⒑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对市直单位履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评估,参与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⒒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的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⒓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
⒔统一管理全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审核报批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⒕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在包括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县乡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监督检查与法规科、老干部服务科。在职人员20名,退休人员10名,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衡阳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衡阳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财务未独立)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为行政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4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6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4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00.86万元,比上年增加20.64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4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72万元,占8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万元,占5.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8万元,占7.95%,住房保障支出16.40万元,4.09%。
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40.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是指专项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我办机构编制业务方面培训、办公用品的购置、出差补贴等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40.8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5.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三公"等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预算数1.38万元、培训费预算数3.0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35.93%。其中:
1.公务接待费6.7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47.24%,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6.18万元,比上年持平;培训费预算数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3.75万元,增加81.8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后,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已划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6.18万元,为各类会议开支;培训费预算 3.05万元,主要为党建教育培训。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其他交换设备及计算机0万元、办公耗材及其他0万元、培训(会议、中介)及其他服务0万元、公车(保险、维修、加油)服务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55.12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