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财绩〔2019〕122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⒈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印发<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衡办〔2011〕19号)精神,核定我办的主要职能是:
⑴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⑵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处级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⑷审核全市处级机构、县(市)区党政机关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以及县级党政机构限额;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市直党政机关科级机构、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县(市)区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⑸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市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市县党政机关、处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市直和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市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以及附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事前申报、事后备案管理。
⑹拟订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⑺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⑻负责对市直部门主要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梳理,提出拟取消、下放、划入(出)、新增职责和调整职责分工的具体意见,审核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省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技术监督等系统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牵头组织科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⑽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对市直单位履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评估,参与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⑾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的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⑿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
⒀统一管理全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审核报批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⒉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度我办下设6个科(局),分别是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行政制度改革审批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其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我办的副处级行政机构,其它5个科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
⒊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办实有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0人。
二、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性支出, 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用等。资金使用原则:量入为出,勤俭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科学合理配置资金。 根据市纪委、市财政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应呈下降趋势。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各项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包括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编制统计工作、机构编制督察及考核评估工作、机构改革工作、事业登记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网站开办审核配训及管理经费、信息化管理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等共计75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⒈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①收入预算
2018年单位预算收入463.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463.91万元。
②支出预算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46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9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2018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⒉支出分类情况
2018年我办实际完成收入536.49万元,实际发生支出534.14万元,总结余2.35万元,预算执行率99.56%。其中基本支出461.49万元,项目支出75.00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3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6万元。
⒊“三公”经费情况
①收入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我办“三公”经费预算数16.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0万元。
②支出情况
2018年我办实际发生“三公”经费为6.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95万元),公务接待费2.71万元。
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8年,我办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预算管理方面,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其中“三公”经费减幅15%。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利用率高于90%,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资金效益方面,随机选取了30名各年龄层次的村民群众进行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调查问卷涵盖了个人(家庭)收入、工作机会、机构改革、政府服务态度和效率、政府人员廉洁、政府公开等6个方面的内容,通过统计分析获取了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生态环境满意度、政府履职满意度各方面的评价,满意度综合评分为4.71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13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来,市编办一班人注重以身作则,带领市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按原则办事,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文件要求,在强化节约观念、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运行成本、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和以工委为家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不好协调解决。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市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
2、精细化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有待进一步提升。
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类、款、项三个层级的明细预算,进行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严格区分,同时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又进行了更为明细的预算,并按照预算的最末级明细进行预算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但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因此涉及上年结转和追加预算的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均仅从总额进行控制,不便于对其进行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办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和衡阳市委“十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定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办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5分。2019年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做好机构改革新布局,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力推动衡阳市机构改革迈上新台阶。
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办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衡阳市机构编制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将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绩效自评结果向全办同志公开,并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⒊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10分 | 预算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60分
| 预算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1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4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过 程
60分 | 预算管理
4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30分 | 职责履行
8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22分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
社会效益 | 5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23个 | 19人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7年决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8.45万元 | 16.70万元 | 6.55万元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3.95万元 | 4.00万元 | 3.84万元 | |||
其中:公车购置 | 0万元 | 0万元 | 0万元 | |||
公车运行维护 | 3.95万元 | 4.00万元 | 3.84万元 | |||
2、出国经费 | 0万元 | 0万元 | 0万元 | |||
3、公务接待 | 4.5万元 | 12.70万元 | 2.71 | |||
项目支出: | 75.00万元 | 75.00万元 | 75.00万元 | |||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75.00万元 | 75.00万元 | 75.00万元 | |||
编制统计 | 7.00万元 | 7.00万元 | 7.00万元 | |||
机构改革经费 | 8.00万元 | 8.00万元 | 8.00万元 | |||
事业登记工作经费 | 3.00万元 | 3.00万元 | 3.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经费 | 5.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
网站开办审核配训及管理经费 | 5.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
信息化管理 | 12.00万元 | 12.00万元 | 12.00万元 |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费 | 5.00万元 | 5.00万元 | 5.00万元 | |||
中文域名专项经费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
机构编制督察及考核评估工作经费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
公用经费 | 41.86万元 | 78.12万元 | 90.54万元 | |||
其中:办公经费 | 16.27万元 | 17.00万元 | 17.19万元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15.53万元 | 12.20万元 | 13.08万元 | |||
会议费、培训费 | 2.65万元 | 24.90万元 | 30.95万元 | |||
其他交通费用 | 2.10万元 | 16.92万元 | 19.39万元 | |||
印刷费 | 5.31万元 | 7.1万元 | 9.93万元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0万元 | 0万元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388.91万元 | 409.77万元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一是加强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花钱办事、不花钱养人”的思路,提高本部门综合定额标准和市财政局要求,大力压缩专项业务费预算申请额度,重点是专项业务费列支的“三公”经费等支出,达到“零增长”或“负增长”目标。 二是严控本单位车辆运行经费。实行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采购,切实降低运行成本;建立车辆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分季度统计运行费用情况,研究制定公务用车燃修费定额开支标准,实现预算经费保障的科学化。 三是加强国内差旅经费审批管理。坚持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原则,加大对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计划的先行审核力度,对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的各项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并建立起日常监督检查和多部门联合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有效监管机制。 四是探索建立会议费管理保障体系。强化会议年度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会议费报销和支付管理,及时汇总分析,加强管理。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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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无 | 负责人 及电话 | | |||||
市级主管部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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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绩 效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省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市直各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市直各部门组织指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填写《自评表》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形成地区专项资金《自评表》,再审核汇总各地区专项资金《自评表》,形成市级专项资金《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