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耒阳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标对表中、省、市部署要求,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不断强化管理,做好“加减乘除”,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在统筹盘活编制资源上做“加”法。围绕耒阳市夯实衡阳副中心地位,争当大湘南县域发展“领头雁”的决策部署,重点保障教育、医疗、科研、安全生产等领域和基层一线人员编制配备,确保编制“为重点所用,为基层所用”。2020年,批复教师公开招聘用编计划450名,批复医护人员公开招聘用编计划184名。同时建立“人才编制池”,调剂50名事业编制,试行乡镇行政编制周转办法,调剂20名乡镇行政编制作为周转基数,为重点领域和部门引进人才、工作急需等提供人员编制保障。
二是在控编销编精简机构上做“减”法。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任务,推进政府职能效能提升和机构改革。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减少机构87个,其中:副处级事业机构1个,正科级行政机构3个(改革前40个,改革后37个),正科级事业机构26个,副科级事业机构12个,股级机构45个,精简机构总数位列衡阳市各县市区第一。同时,利用简政放权、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通过撤、并、减等方式核减收回编制500余名,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用编提供保障。
三是在简政放权理顺权责上做“乘”法。组织全市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放管服”改革,完成权责清单及实施清单,下放乡镇(街道)权责清单116项,实施清单172项。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重新制定了耒阳市经开区“三定”规定,从根本上理顺了体制机制,盘活了编制资源,为耒阳市经开区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出台“三定”规定(“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119份;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任务4200余名,50项交叉重叠、存有争议的部门职能调整理顺到位。
四是在稳妥化解遗留问题上做“除”法。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解决了一些长期制约发展的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稳妥化解机构改革人员安置矛盾、交通局燃油税费改革政策性转编等10余起历史遗留问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机构编制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