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印发<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衡办[2011]19号)精神,核定我办的主要职能是:
⒈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⒊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处级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⒋审核全市处级机构、县(市)区党政机关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以及县级党政机构限额;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市直党政机关科级机构、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县(市)区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⒌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市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市县党政机关、处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市直和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市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以及附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事前申报、事后备案管理。
⒍拟订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⒎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⒏负责对市直部门主要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梳理,提出拟取消、下放、划入(出)、新增职责和调整职责分工的具体意见,审核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⒐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省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技术监督等系统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牵头组织科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⒑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对市直单位履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评估,参与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⒒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的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⒓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
⒔统一管理全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审核报批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⒕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县乡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监督检查与法规科、老干部服务科。在职人员20名,退休人员10名,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衡阳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13.83万元,支出总计519.0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29.06万元,增长5.99%;支出增加52.02万元,增长11.13%。增加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一个事业机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3.83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9.04万元,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3.83万元,支出总计519.0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29.06万元,增长5.99%;支出增加52.02万元,增长11.13%。增加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一个事业机构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9.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02万元,增长11.13%。增加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一个事业机构人员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9.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22万元,占8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4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29.44万元,占5.67%;住房保障支出15.14,占2.9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0.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04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09万元,占总支出的72.99%,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11.13万元,占总支出的21.41%,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车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48万元,占总支出的5.29%,主要为离退人员工资等;资本性支出1.35万元,占总支出的0.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26.65%,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节约经费。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万元,占26.2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8万元,占73.71%。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88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94万元,降低10.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11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各项会议开支。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收支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市财政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市财政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附件1:中共衡阳市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中共衡阳市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