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编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四部委(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公安部、工信部)有关要求,凡有自建网站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网站标识申领和加挂工作。7月开始,仍未加挂标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将一律关闭。为确保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能正常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凡有自建网站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务必于6月底前到同级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有关网站标识申领和加挂工作。逾期未加挂标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上级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关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网站标识申领及加挂工作具体操作流程。通过中国机构编制网开设的“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填报本单位信息,在线提交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并向同级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经同级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在线发放网站标识。各单位将颁发的网站标识放在网站底部中间显著位置,即完成加挂网站标识工作。网站标识加挂过程中如遇技术方面问题,请咨询中央编办技术人员李洪亮,咨询电话:010-69001194;其他方面问题可咨询市编办沈国华、周斌,咨询电话8866721。
中共衡阳市委编办 衡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