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文域名类
1.什么是“.政务”“.公益”域名?
域名是用于识别和定位互联网上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字符。域名有两种,分别是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英文域名,顾名思义是使用英文和数字组合来表示的域名,也是互联网发展初期常用的域名。2008年3月,原信息产业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在我国域名体系中增设“.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
一般情况下,党政机关注册“.政务”中文域名,事业单位注册“.公益”中文域名。
2.为什么要注册和使用规范的中文域名?
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符合国人的语言与文化习惯,能够清楚体现机构名称和职能,类似于“网上身份证”。比如,中央编办的中文域名是“中央编办.政务”,与其英文域名“scopsr.gov.cn”相比,中文域名一目了然,既体现机构的权威身份,又便于公众识别记忆,是网民安全上网、放心办事的基本保障.
3.中文域名在哪申请?
申请之前,需要完成单位主体申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访问“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地址:http://shenbao.conac.cn),点击“新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单位相关信息后在系统中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得系统账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登录系统,填报申请域名名称(建议为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和申请年限(建议为1年)等信息。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线上初审后,报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并缴费后,相应的中文域名正式生效。
4.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发生变化,其注册的域名该如何处理?
注册单位登录网上名称管理系统,点击网上名称管理—域名业务管理—选择已有的域名,最右侧有域名变更选项,填写现有的名称及需要变更事项,提交成功后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5.因机构改革撤销的单位,其域名该如何处理?
由本单位写域名注销申请书,写明注销的域名、单位名称和注销域名原因,打印注销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conac客服邮箱(fuwu1234@vip.163.com),或发送传真010—69001220.
6.域名注册、域名变更提交后,如何查看审核结果?
登陆网上名称管理系统,点击“工作管理”—“业务状态”—“查看详情”查看审核结果。如果有审核未通过情况,可在网上名称管理—域名历史查询查看审核未通过原因,并重新提交申请。
二、网站标识类
1.什么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标识”是根据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于公众识别、区分党政机关网站和非党政机关网站的电子图形标识。
2.什么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证书》?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证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网站标识,经核准后由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统一颁发,包含单位基本信息和网上名称信息等内容并显示在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上的电子证书。点击“网站标识”即可在网页上显示《标识证书》,它的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地址、机构职能(业务范围)、网站名称、域名名称、标识证书发放单位、标识证书编号、标识证书发放时间等。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什么要加挂网站标识?
(1)维护网上权威身份;
(2)上网办事安全放心;
(3)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4.哪些单位需要加挂网站标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网站都应该加挂网站标识。
5.单位、网站和网站标识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个单位如果开办了多个网站,可以在同一个账号(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注册的账号)下申请多个网站标识,每个网站均需加挂对应的网站标识。其中,内设机构开办的网站应加挂主管单位的网站标识。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开办的网站,需单独申请网站标识。
6.申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需提供什么资料?
党政机关在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内提交的网站审核标识申请,初审通过后,需递交纸质材料至同级编办。纸质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申请函、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纸质材料审核后,机构编制部门通过系统发放网站标识。
事业单位无需报送书面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发放网站标识。
7.如何加挂网站标识?
(1)在线申请: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地址:http://shenbao.conac.cn);
(2)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3)申请单位获得网站标识代码;
(4)申请单位将网站标识代码加入网站页面。
8.已经申请并加挂了网站标识,为什么仍然通知我单位网站未挂标?
出现这种情况有以下三种原因:
(1)网站信息中未完整填写中英文域名;
(2)未按照挂标操作要求进行规范挂标;
(3)完成挂标后,系统将在48小时内更新状态。
9.单位已作为栏目、频道纳入地方政府集约化建站,是否需要挂标?
以栏目或频道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集约化建站的单位网站,不需要加挂网站标识。
10.因机构改革撤销的单位,其标识该如何处理?
通过单位账号登陆网上名称管理系统,点击“网上名称管理”—“标识管理”—“注销”,填写注销原因后点击“保存”,此申请经同级编办审核后,标识成功注销。
11.机构名称发生变化以后,如何进行网站标识变更?
标识变更需要在单位账户进行操作,标识证书分为基本职能信息和网上名称信息,请先登陆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根据所需要更改信息的类型选择修改。
(1)如您需更改基本职能信息:单位名称、单位职能、机构类型、机构地址,请点击页面右上方“单位信息”修正后,再点击菜单栏“网上名称管理”—“标识管理”,点击页面右侧“变更”按钮修正后提交等待审核。
(2)如您需更改网上名称及相关信息:网站名称、中英文域名、网站简介、挂标位置、IP地址,请点击菜单栏“网站名称管理”—“标识管理”点击页面右侧“变更”按钮修正后提交等待审核。
12.遇到仿冒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该如何处理?
如遇以下情况可以向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中心举报:
(1)非法入侵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牟取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如挂码、盗链、暗链、域名劫持等);
(2)仿冒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
(3)伪造和盗用网站标识的情况。
举报方式有:举报网站:www.conac.cn
举报电话:010—69001234
微信公众号: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举报邮箱:jubao1234@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