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并以“三个抓好”扎实做好机构编制部分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升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抓好“巡前”准备工作。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部分)全过程联络协调和有关问题研究处理工作,明确联络专员负责与市委巡察办和各巡查组的沟通对接。编印《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资料清单(机构编制部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内容解读》《市委编办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工作常用法规资料汇编》等资料,为机构编制部分的专项检查提供政策支撑。派员参加市委巡察培训会,就机构编制有关业务政策向相关巡察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切实强化业务水平。
二是抓好“巡中”业务协作。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抽调7名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熟悉机构编制政策的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围绕党管机构编制、机构编制和“三定”规定执行、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梳理形成检查要点,引导巡察组将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落实党管机构编制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设置机构、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超编进人等情况,是否存在“条条干预”行为等列为检查重点。同时,对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提出的一些业务咨询,及时进行答疑解惑,切实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三是抓好“巡后”整改落实。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问题整改提升。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有关部门单位在执行机构编制程序、落实机构编制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跟踪,进行销号管理,指导被检查单位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供稿人 蒋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