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机构编制档案资源的基础作用,提升机构编制档案管理水平,衡山县委编办多措并举,推动机构编制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助推机构编制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强化档案管理体系,耕好“责任田”。坚持高位推动,明晰档案管理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抓、档案管理员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建宗立卷,将各类文书档案及时存档留底。
二是强化档案管理标准,划好“标尺线”。结合机构编制业务实际,建立健全县委编办《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收集、整理、编研、追责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全体干部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档案标准化管理。
三是强化档案日常整理,练好“组合拳”。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对编制的使用核准、人员的信息等按照“即办即存”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实现纸质材料和信息数据的及时、同步更新。全面梳理近年来归档文件,按年份进行分类整理,统一制作电子文件目录,确保文件应录尽录。按领域分类整理,全面梳理机构改革等重点专项工作,以及重点领域政策性文件和过程性资料,进一步提升档案检索效率。
四是强化档案利用效率,打好“服务牌”。严格档案查(借)阅管理程序,做到“来源可查找、去向可追溯,查阅有记录”。严格执行查阅审批制度,对前来查询机构编制信息的单位或个人,要求提供工作函,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查阅。对不符合查询条件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衡山县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