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宿迁作为全省深化改革创新“实验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自身特色,聚焦重点关键,强化系统集成,持续加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力度,全面优化编制资源布局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优化事业机构的职能体系,着力推动事业单位功能再造、系统重组、结构优化。根据事业单位公益职能定位和履职发展趋势,按照功能分类调整优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能,清理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职能。对小散弱、职能相同和相近的事业单位,通过合并、撤销、挂牌、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进行优化重组。一方面,对同一部门内部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进行优化整合,按照整合后单位职责任务合理确定事业编制规模。另一方面,仅为主管部门机关提供辅助服务或技术支撑的事业单位,打破按条线或专业分别设置的模式,改为综合进行设置。
二是聚焦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着力加强事业单位制度建设。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全面规范,为公益事业发展夯实机制体制基础。一方面,规范机构设置。严格限额管理,原则上不新增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申请设立新机构时,进行事前论证,凡不达标的,原则上不提交编委会研究。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和业务范围,重新界定其主要职责、单位类别和经费形式。另一方面,规范编制管理。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量,科学核定各事业单位编制数量,同时强化编制资源统筹调配,打破“编制单位所有”格局。
三是聚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着力推进事业资源均衡配置。以盘活编制资源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编制配比。一方面,加大机构整合力度、适当收回事业单位部分空编,最大限度统筹盘活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基本编制+”管理模式,统筹用好用活编制资源。中小学实行“基本编制+省级统筹编制”管理模式,医疗机构实行“基本编制+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模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基本编制+备案制”管理模式,部分市场配置资源工作推行“基本编制+合同制”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