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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委编办“大综合化”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24-06-18 15:20:31来源:衡阳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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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衡阳市委编办秉持将监督检查工作当作大综合工作来推进的理念,着力转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观念、职能、方式,最大限度发挥以督教化、以督查改、以督辅政作用,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观念大更新,监督检查具备大综合视野

一是扮演好参谋角色。建立重要会议、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列席制度,监督检查与法规科负责人全程列席办室务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及其他事项决策中的前置介入和把关作用,促进集体决策集众智、定良策,实现决策质量最优化。二是打造好宣传窗口。将监督检查口作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重点窗口,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两个纳入,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做到逢检必看学习、首看学习。另一方面,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转发上级有关典型案例通报文件,强化警示教育。制定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谈话操作规程,针对关键少数打好预防针。三是树立好帮带导向。在各类专项检查和巡视巡察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开展督查,做到有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轻放,维护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工作依法规范。

二、职能大升级,监督检查融入大综合思维

一是在牵头评估考核中控全局。明确由监督检查与法规科承担县市区党委编办目标评估和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职责,牵头做好评价指标制定、中期调度督导、数据采集汇总、综合评价考核和对内对外协调对接等工作。通过全方位分析评估考核对象的工作情况,查摆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作为下阶段督查重点,推动以年度考核反哺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系统性精准性。二是在审查法规文件中把方向。坚持一手抓监督促规范、一手抓法规正秩序,监督检查与法规科归口承办县市区委编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回复工作,及时对各地机构编制制度办法与党中央、中央编委政策法规不一致的地方进行纠偏扶正,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规范、表述精准、便于执行。三是在协助业务工作中添成色。加强监督检查与其他业务科室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和沟通通气,促进业务共融互通。其他业务部门及时移交有关问题线索至监督检查与法规科,由监督检查与法规科负责督办,全面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机构改革落地、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落实上的督促检查作用,用好用足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武器”,推动工作又好又快落实到位。

三、方式大变脸,监督检查采取大综合举措

一是扎好制度笼。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积极落实中央、省委编委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本级已先后在控制使用编制、编制动态调整、编制周转池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编外聘用人员员额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增编进人重核评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10余个领域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同时,在人员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流动调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赋分”流动调配等方面制定了操作办法,进一步架稳了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二是拉好督查网。树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权威,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县市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和县市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专项核查等,将监督检查贯穿机构编制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做到全面监督、闭环管理。三是建好问题库。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地区(单位)、时间和共性(个性)问题建立了《市县两级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将繁冗的纸质文档转换为使用更便捷且易检索的数据“问题库”,实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可视化”“溯源式”管理,以一库集成用活大数据,为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肖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