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蒸湘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一、制定工作人员借调办法,规范干部队伍流动。为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行为,确保借调工作规范有序,专门出台了《蒸湘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借调人员条件、程序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把入口前置关。借调办法明确要求,因中心工作或重点工程、巡察等阶段性工作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足的方可借调工作人员。二是严把范围数量关。借入、借出单位按从严从紧的原则控制借调的范围和数量,原则上同一单位借入、借出人员分别不得超过2人,其中同一乡镇每年被借调人员不得超过2人。三是严把审查审核关。借调单位需填写《蒸湘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报区委组织部部长审批同意方可借调。
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杜绝混编混岗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处理、健全制度的原则,全面清理全区混编混岗人员。 一是摸清底数。通过单位自查上报,再由相关部门联合对上报的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混编混岗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分类消化。对有公务员身份的机关混岗人员,因所在单位行政编制不足造成的作超编人员处理;没有公务员身份的机关混岗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通过全面整改,将全区所有单位存在的机关事业编制全部予以收回,将原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共计44人全部整改分流到区直机关和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三是建章立制。建立混编混岗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坚决杜绝新的混编混岗现象发生。
三、建立编制周转机制,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管住管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编制周转机制,把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真正发挥编制资源配置最大效用。一是调剂周转编制。为解决区直机关一直以来行政编制紧张问题,全区从编制周转池中调剂11名行政编制至县市区直机关单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矛盾。二是借用周转编制。在不突破全区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按照“退一收一”的原则,将编制周转池存量编制临时“借用”给承担经济、民生等重点工作的单位部门,着力解决人员结构老化、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三是统筹周转编制。对在机构改革后职能萎缩或名存实亡的单位,通过连人带编划转的形式,将人员划入职能增加、工作任务重的单位,从而提高了机构编制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