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编办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和人员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22〕14号)精神,严把“三关”,平稳有序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锁定工作。
一是严把“政策关”。收到通知后,市委编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认真领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原则,围绕“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目标,把握政策方向,明确锁定标准和要求。
二是严把“进度关”。迅速对各县市区下发通知,明确了锁定范围、划转要求、时间节点等,对县市区在上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整理,形成了“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锁定有关问题答复”,为县市区的填报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加强对上联系沟通,对个别难以把握的情况及时进行请示汇报,确保了工作质量。
三是严把“审核关”。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队伍人员编制锁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甄别。重点对从其他单位划转职能、相应划转部分人员编制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研究分析,并通过查询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对照其“三定”规定,参照近3年现场执法量进行核实,严格认定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对象标准,确保了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锁定的合规性。
目前,省委编办已发文批复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编制锁定数。下一步,衡阳市委编办将严格按照锁定数,尽快组织完成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组建、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
(供稿人: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