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耒阳市紧紧围绕“工业兴市、园区兴工、项目兴园”的基本思路,切实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坚持把工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平台来建设,作为引领经济发展增长极来打造,着力推进规划建设,不断夯实园区基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园区项目建设,提升园区经济总量,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
一、经开区体制机制现状
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原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2019年调区扩区后总面积达11.33平方公里,标准厂房建成面积达42万平方米,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转型主阵地。2019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4.84%;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70亿元,增长8%;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3.10亿元,增长14.4%;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9.87亿元,增长6.74%;实缴入库税收3.9亿元,增长8.33%,其中工业税收2.4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5亿元,增长13.43%;共申报专利323件,专利授权121件。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经开区发展,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将经开区打造成为产业发展集聚区、科技创新引领区。一是优化机构,夯实基础。2005年经省编办批准,开发区与东江工业园合并升格为正处级单位,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组织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活动、健全招商引资机制等工作。按照衡阳市委编办批复(衡编办〔2019〕37号),科学制定园区“三定规定”,进一步优化园区机构设置,目前经开区管委会下设内设9个机构:办公室、招商合作局、产业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财政局、组织人事局、应急管理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另有纪工委、机关党委、企业党工委等党群部门,并管理三架街道办事处、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投资公司。
二是优化队伍,配强人员。经开区机关核定专项编制45人,设党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工委书记1名;内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中共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名,纪工委副书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现在编人员43人。2016年经衡阳市编办批准在办公室加挂企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核增1名专职副书记(正科级)。2019年3月,衡阳市委、市政府任命市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园区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兼任管委会主任,高规格配备园区党政主要领导。2020年7月,园区科级干部基本配备到位。2020年3-7月,对园区副科以下干部职工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园区知识测试、公开竞聘演讲、联合考察评定等环节,将园区干部职工评分排名,排前70名的干部职工可竞聘股长,前130名的干部职工可留在机关工作,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意识。
三是优化审批,提升服务。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委托授予园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经开区范围内凡属市本级事权的事项,做到了依法依规能放皆放。目前,园区基本形成完整的行政闭环,园区对上请示、向外联络事项,相关职能部门一律“见章盖章”,确保“园区事、园区办、园区结”。高标准建设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涉企各类审批事项在园区办理、办结,对照企业需求,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实际,拟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第一批权力清单57项,公共服务4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园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格局不断转变,园区逐渐暴露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员编制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这些直接制约了园区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还不够顺畅。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限,也没有落实行政区划管理职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办事效率的提高。二是履职行权还不够完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园区工业经济的发展,先后多次出台文件要求落实园区职能职权,加快园区发展。但从落实情况来看,因经开区的地位一直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合法性存疑,其运行机制、管理权限等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使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容易受到旧的管理体制和外部因素的冲击。三是人才交流还不够顺畅。由于经开区的行政工作人员按公务员身份进行管理,上级委任,定编定级,人员很难流动,升职出路少,缺乏互动交流。客观造成高素质的人难进来,有才干的人难上去。久而久之造成经开区人才流失、队伍老化、士气不足、创新动力缺乏等问题,严重制约经开区的进一步发展。
三、规范创新经开区体制机制的建议
工业园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关系到经济发展大局,理顺园区管理体制,规范园区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促进园区经济发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是机构编制部门职责所在。为此,根据我市工业园区现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的顺畅是实现园区快速发展的前提。建议参照我省发展较好的园区先进模式,由县(市)主要领导或常委兼任经开区党政一把手,或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一肩挑”,切实保障园区政令统一、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可结合实际,实行园区与街道领导交叉任职,即园区副主任兼任街道党工委书记,由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实施统一领导、统一人事任免,拆迁等事务性工作完全交街道办事处管理,园区支持配合,这样减少园区社会事务工作压力,把更多人力、财务和物力投入到园区发展当中,使园区与街道形成一个整体,切实理顺两者之间的隶属关系和解决“两张皮”现象。要实行审批权下放。把能下放的行政审批权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经费、行政处罚等事项依法授予园区,对法律规定不能委托授权的,由在园区设立分支(派出)机构和办事窗口接受管委会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二)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加大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围绕全市进行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在园区设立功能完备的政务中心,作为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明确人员和办事窗口,将涉及的园区审批事项委托或授权纳入该机构行使,明确专人负责事前事后的监管,做到“园区事、园中结”,为企业提供“保姆式”、“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权力部门的权力岗位,要实行定期轮岗,从制度上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的问题;兑现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对我市高于周边县市标准的同类收费,要坚决降下来;大力整治企业周边阻碍项目施工、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不法行为。
(三)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建议组织部门加大对经开区科级领导班子配备力度,打破选人用人渠道,打破身份、级别、编制、地域限制,把优秀专业管理人才、专业人才选派到园区管理岗位。在人员聘用方面给予园区一定的自主权,实行人员竞聘上岗,推行不同的激励政策,由园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自主聘请,报相关部门备案,市财政给予人员经费补助。此外,在园区设立的派驻机构,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先书面征求园区党工委的意见。
(四)赋予园区优化营商环境的考核权。在园区范围之内,可参照外地的先进做法,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力下放、服务园区经济发展等工作进行考核,倒逼各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