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一)申请:
1、领取或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或判员核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五)发证: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公告:公告核准变更登记事项。
二、提交材料目录1:
1、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下表中所列的其它相应文件: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
提交材料目录2:
1、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下表中所列的其它相应文件:
变更事项 应提交的文件
名称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住所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3、无偿使用他住所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 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法定代表人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3、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开办资金 由事业单位出具的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举办单位 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三、《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仍由现任(即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从下列事项中选择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法人证书上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文件的文号),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变更开办资金的,再加盖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9、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